本报讯?记者徐婕报道?近日,昆明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对晋宁、嵩明、富民等县区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了生产的涉水产品是否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准文件,采购的原料是否索证并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是否使用回收的下脚料及再生料作为生产原料,原材料及产品是否做到涉水与非涉水分类存放等。截至目前,共对9家县区的涉水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存在卫生管理台账资料不全、涉水产品标识不全、产品使用的原料未分区存放等问题,卫生监督员当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对个别生产企业生产的涉水产品无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的情况,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