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辽宁日报
受汇达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聘请我公司开展对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资产朝阳瑞源新能源产品销售有限公司项目的管理和处置工作,资产分布地区为朝阳市。债权本金余额800万元,截至2023年3月20日,利息合计593.90万元,债权总额1393.90万元。贷款方式为抵押、保证。抵押物为刘起达、郝淑花名下的位于朝阳市双塔区友谊大街三段世纪阳光小区的房产523.62平方米;保证人为贾宏生、王亚红。该债权已取得胜诉裁判。
该债权有一定的投资价值。
具体情况请投资者登录资产公司对外网站查询或与资产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http://www.gwamcc.com)。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债务减免、债务重组或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2023年3月31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24-31880263
通信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81号
邮政编码:110004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24-31880275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2023年3月31日